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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18-07-10  点击:[]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郑州市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迈入了法制化的进程。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以立法来促进道德建设,让不文明者付出切肤之痛的代价,从而约束、杜绝不文明行为,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必要手段,且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牌意义。《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市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应当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  

这是河南省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性地方法规。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范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文明行为,提升公共文明素养,推动学院省精神文明单位创建。7月10日上午,按照学院要求院工会在行政楼219室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学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工会上下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自觉审视自己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行为习惯,着力提升自身公共文明素养,助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争当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引导者、践行者,使大家进一步知荣辱、明是非、讲文明、强素质,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郑州人,文明行为人人有责,文明习惯养成重在平常!拒绝不文明行为,共同为学院创建省精神文明单位贡献力量。(供稿:张军,审稿:赵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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