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的通知织参加第八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2  点击:[]

校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联合开展第八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要求,现就组织我校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 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成果的征集、展示、交流。

二、申报条件

(一)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取得省级创新类奖励的技术创新成果,在2023年12月31日前整体应用,第一完成人为一线职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参加。

1.促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 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的创新项目;

2.推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的创新项目;

3.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创新项目。

凡涉及国家秘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已参加此前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的项目,国家重大项目、企业研发机构开发的重大项目,均不参加此次交流活动。同一完成人只能推荐1个项目参加活动。鼓励推荐大国工匠和全国总工会重点支持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成果参加活动。

(二)职工“五小”成果。各领域、各行业、各工种涌现的经企事业单位工会认可、聚焦企业生产一线、立足岗位创新的职工“五小”成果。成果已投入应用,不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且未参加过全国总工会“五小”成果征集活动。

三、申报推荐方式

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由各分工会进行推荐,各推荐单位于8月15日前报送附件表格通过OA发送至校工会郝居山。

职工“五小”成果由职工个人自愿通过“职工之家”APP“职工成果”模块(网址:https://nrczpt.acftu.org/login)进行申报,名额不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

四、展示交流

征集的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纳入全国总工会提名推荐参评国家科技类奖项范围。职工“五小”成果在成果完成人自愿前提下,经完成人所在单位工会认可,不涉及敏感信息和技术秘密等内容,在“职工之家”APP、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开设专区集中展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职工“五小”成果均在第四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和大国工匠论坛线上线下结合展示交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规范开展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和职工“五小”成果申报动员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不得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存在弄虚作假、权属不清或涉密风险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规追责。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分工会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推动一线职工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动员激励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创新创造,切实将职工智慧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校工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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