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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管理暂行办法
2019-09-09 14:57  

(讨论稿) 

(2019年9月6日)  

为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院文明委)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院文明委办公室(简称院文明办)设在宣传部,具体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  

二、工作考评  

1.考评办法。学院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实行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即依据每年省文明办下发的河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考评细则(见附件1),对各单位进行定量考评;同时,根据年终学院文明委成员单位民主投票进行定性考评。定量、定性考评分别占年度考评的比例为80%和20%。

2.表彰和奖励。根据对各单位定量、定性考评情况,按照行政管理机构(19个,含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教学机构(13个)和教辅机构(5个)核定的得分名次,由学院文明委提出表彰比例和名单,经院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单位。对获得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分别奖励3000元,用以支持和鼓励获奖单位开展日常创建工作。

3.一票否决。精神文明奖停发及减发(减发对象涉及单位党政负责人)的人员所在单位,年终不得被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精神文明奖的发放  

1.发放范围。精神文明奖发放范围:学院在职在岗人员、签订三年期协议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次月起发放。经学院批准外出学习、出差、借调、挂职锻炼人员和享受法定假期人员,文明奖照常发放。

2.发放方式。在学院享受文明单位待遇期间,文明奖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

3.文明奖的停发、减发和缓发。具体见《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奖发放管理细则》(附件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学院文明办负责解释。原《中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党字〔2014〕24号)自行废止。

附件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奖发放管理细则  

附件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奖变动情况核报表  

附件1: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细则(8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得分

创建

工作

机制

(6分)

1.有年度思政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和相关职责。(2分)  

查阅档案资料  

2.每年至少分别召开2次由全员参与的思政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有会议记录。(2分)  

3.提供以上两项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认真完成院文明办下达的创建工作任务。(2分)  

理想

信念

教育

(10分)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至少2次)。(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或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及形势政策教育活动。(2分)  

3.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或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2分)  

4.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提供单位年度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2分)  

查阅档案资料  

5.开展或参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6.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或聆听相关讲座报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分)  

践行

社会

主义

核心

价值

(8分)

1.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或参加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的佐证材料。(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2.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教育活动。提供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的佐证材料。(2分)  

3.开展或参加“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六文明系列活动(至少2项),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2分)  

4.开展或参加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思想

道德

建设

(10分)

1.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民族英雄、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学习教育活动,提供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的佐证材料。(3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2.开展或参加各类师德师风教育主题活动(至少2次),选树师德典型。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3.开展或参加文明院系、文明处室、文明教研室、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文明食堂、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或身边好人等创建及宣传推广活动,有实施方案,有评比表彰。(3分)  

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  

4.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提供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的佐证材料。(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诚信

守法

行动

(7分)

1.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提供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并达到≥95%普及率的佐证材料。(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2.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1分)  

3.制定诚信教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有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具体措施。(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4.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培育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提供2次单位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件资料。(2分)  

服务

型、

学习

型单

位建

(5分)

1.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完善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公开服务承诺,在服务区明显位置悬挂优质服务承诺牌(宽60cmΧ高90cm,加框喷绘)。(1分)  

实地考察  

2.结合实际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开展文明窗口、岗位、员工创建活动(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3.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能力素质,有推荐书目、有交流活动、有考核办法。(2分)  

文明

风尚

行动

(10分)

1.积极开展行为规范或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提供2次单位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件资料。(2分)  

查阅档案资料  

2.开展网络文明、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健全单位文明上网制度和规范要求,引导师生承担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3.建好用好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组织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  

4.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活动。积极创建节约型校园、节水型学校,低碳节能教育有举措、有成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5.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减量处置,倡导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积极推动无烟校区建设。(2分)  

学雷

锋志

愿服

(9分)

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6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查阅档案资料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2.有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总体方案,明确责任人,有活动安排。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2分)  

3.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5%。提供相关进社区、文明交通、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包括活动记录各要素),每年不少于6次,活动分布在各月;(3分)  

4.制定有党员进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保障

员工

权益

(5分)

1.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师生文化生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3.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反馈渠道,在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分)  

履行

社会

责任

(6分)

1.开展或参加结对帮扶工作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支援贫困乡村,助力脱贫攻坚。(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实地抽查  

2.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分)。  

3.开展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社会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的佐证材料。(2分)。  

十一

内外

环境

面貌

(4分)

1.干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1分)。  

实地考察  

2.整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1分)  

3.美观: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师生精神面貌良好(1分)。  

4.有序: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1分)。  

十二

加分项

(10分,

累计不

超过

10分)

1.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省部级以上表彰。(4分)  

2.获得省级道德模范、省级道德模范提名奖、河南好人以及省级国家机关一级授予的师德标兵、辅导员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最美人物等荣誉。(4分)  

3.在办学、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省级主要媒体做过宣传报道。(4分)  

4.参加院文明办选派的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每次2分)。  

5.参加院文明办选派的学院创建文明校园知识考试,取得优异成绩。(2分)  

备注

此测评体系每年省直文明办都将有变化。院文明办也将根据省直文明办每年下发的测评体系,对此考评细则进行修改,并提前下发至各单位。

附件2: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奖发放管理细则  

变动类别

变动事由

变动对象

执行标准

核报单位

停发  

1.离岗。  

离岗人员  

自离岗当月起  

人事处  

2.去世。  

去世人员  

自去世之次月起  

人事处、院工会  

减发  

减发  

1.违犯党纪、政纪受到责任追究。造成一般或较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为10万元以下),受到责任追究。  

受通报批评者  

3个月  

纪检监察室、人事处、保卫处  

受警告处分者  

6个月  

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9个月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者  

12个月  

2.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达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受到责任追究。  

责任人  

自责任认定当月起减发12个月  

纪检监察室、人事处、保卫处  

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院领导  

自责任认定当月起减发6个月  

3.加入邪教组织,参与邪教活动,传播邪教信息;组织、参与传教、封建迷信活动。  

责任人及其单位党政负责人  

责任人自认定当月起至解除当月;其单位党政负责人自责任认定当月起减发6个月  

保卫处、各单位  

4.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追究。  

违法者  

违法者自认定当月起至解除当月  

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保卫处  

5.领导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之间闹矛盾(反映到院领导层面),造成不良影响。  

责任人及其单位党政负责人  

减发6个月  

组织部  

6.不履行工作职责、岗位职责,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全局工作的开展。  

人事处  

7.违反学院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出现并认定为一般或重大教学事故。  

一般教学事故者  

减发3个月  

教务处  

重大教学事故者  

减发6个月  

8.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损教师声誉;出现并认定为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违规者  

减发6个月  

人事处、科技开发处  

9.旷工。  

旷工者  

旷工1天,减发1个月,以此类推  

人事处  

10.请病事假。  

请病假者  

每天按半个工作日(22日/月)计  

人事处  

请事假者  

每天按一个工作日计  

11.违反周转房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私自出租周转房,以及公有用房、教学用房,用于经营性活动。  

违规者  

从出租之日起,减发每月文明奖,直至停止出租  

后勤处、经管办、保卫处  

12.在校内或家属区私搭乱建、修筑菜地、损毁绿地、摆摊设点。  

除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外,并减发2个月,经营商户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在家属区公共区域堆放私人物品或杂物(楼道、楼梯放置鞋柜或储物柜不超过1.1m(高)×1m(宽)尺寸)。  

第一次警告,经多次提醒不整改者,减发1个月,并对所在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经营商户按有关规定处理  

14.安全通道长期停放电动车、自行车;损坏楼道内安全提示灯私接或从室引线对电动车充电。  

15.在校内或家属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被记录累计两次以上)。  

从第三次起,每记录一次从当月文明奖扣发50元),经营商户按有关规定处理  

16.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  

基本称职者  

从下一年度减发6个月  

人事处  

不称职者  

从下一年度减发12个月  

17.单位出现职工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以及其它有损学院财产、声誉等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党政负责人  

3个月  

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人事处、保卫处  

18.单位在环境卫生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  

1个月  

院爱卫办  

19.违反学院节能减排管理的有关规定,受到处罚。  

违规者及其单位党政负责人  

1个月  

院节能办  

20.单位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影响学院创建成绩。  

党政负责人  

6个月  

院文明办  

有关人员  

3个月  

缓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党的纪律,正在接受审查者。如确定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党的纪律,给以补发。  

被审查者  

审查期内  

纪检监察室、保卫处  

2.学院文明委认定的其它缓发情况。  

院文明办  

附件3: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奖变动情况核报表  

所在单位  

执行时间  

年月至年月  

执行  

标准  

元╱月  

姓名  

停发月数  

停发原因  

减发月数  

减发原因  

缓(补)发  

月数  

缓(补)发原因  

核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院文明办意见  

主任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院文明委意见  

领导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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