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实现2018年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赵燕军
成员:宋军荣 张 军
二、工作职责
1、实施对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省文明办的要求,制定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省文明办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供稿:张军,审稿:赵燕军)